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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市民向“烟台民意通”咨询,房产交易中心是否办理房产的赠与及公证,如办理需要带哪些证件,费用如何收取?
市房管局答复:办理赠与登记,在房产交易大厅一楼由公证机构协同办公,可办理赠与公证。房屋赠与需提交的材料有: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2、房屋所有权证;3、赠与和接受赠与公证书;4、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明; 5、其他必要材料。
赠与收费标准:1、交易手续费:双方各50%,①住宅:6元/平方米;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受赠方交纳,①住宅:80元/件;②非住宅:550元/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由受增人交纳)。
5、契税:由受赠方交纳,①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②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6、赠与公证,费用请咨询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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