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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披露,全市有70余未成年人领取廉租补贴
“4岁宝宝”符合廉租房标准
针对近期网友提出在北京廉租房公示中,发现一些未成年人出现在廉租房申请人中,其中还包括2005年出生的4岁宝宝。对此,市住建委昨天表示,经核查,发现北京有70多名16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廉租房,但均为享受城市低保,符合廉租住房标准。
核查发现70多未成年申请人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说,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4岁宝宝”等未成年人领取廉租补贴等情况,市住保部门进行了核查,发现包括网友和媒体指出的10名未成年申请人在内,全市有70余名16岁以下未成年人享受城市低保且作为申请人申请了廉租住房。
这位负责人表示,出现这些未成年申请人是由于四种特殊情况决定的。
出于救助弱势群体为其办理
据了解,按照北京廉租住房的管理办法,申请人须为城镇户籍市民。市住建委表示,这些未成年人均为北京城镇户籍,享受低保都符合廉租住房条件。
“这些未成年人都属于弱势困难群体,其监护人在代理未成年人申请租赁补贴过程中,住保部门从解决这些特殊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给这些孩子们以救助的出发点考虑,把这些孩子作为申请人办理了手续。”这位负责人表示,经审查,这些廉租补贴的申请,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 四种特殊情况
1.因父母一方去世、服刑、失踪,未成年人随另一方监护人生活,但监护人为外地户口或农业户口,未成年人是享受低保的,如“四岁宝宝”就属于这类情况;
2.孤儿或父母双方入狱服刑,未成年人享受低保的;
3.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的,未成年人享受低保的;
4.身份证录入疏漏,经核对更正,并非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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