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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新海阳东街一楼房的一楼地面被下挖了一米多,并加了一层房顶,原本只有六层的房子变成了七层。近日,楼上的居民向芝罘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一楼恢复原状,并要求赔偿损失。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一楼被改成两层
13日,本报接到读者投诉,烟台市芝罘区新海阳东街一楼房的门面房一层改成两层,影响到楼上住房的安全。记者来到读者投诉的烟台市新海阳东街3号楼。从外面看3号楼和与之相接的2号楼一样高,只是整体多了一层,一楼地面低了一截。
记者以租房者的身份与3号楼一家想转租门面房的老板攀谈起来。记者看到,该房的高度比一般的门面房要低得多,在2米左右。据孙老板讲,二楼高点,大约有3米。
家住烟台市芝罘区新海阳东街3号楼的高先生向记者介绍说,他们所住的这幢楼房是上个世纪80年代建的,当时只有六层。一楼门面房是白石街道办事处的,二楼到六楼是住宅。原来,一楼门面房的高度为4米多,1995年有人把一楼地基往下挖了一米,把一楼改成了两层。当时由于这些房子是自来水公司的职工福利房,居民没有房屋产权,而且对其破坏程度并不知情,虽有人阻拦,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居民:
多面承重墙遭破坏
高先生介绍说,近几年,下水管道经常堵,给水管道也漏水,居民还陆续发现自家墙体出现裂纹。一开始,大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直到有一年埋在一楼地下的自来水管漏水,高先生找来楼房的施工图去找管道位置时,才发现一楼改造不仅是“一层变两层”那么简单。他说,与原施工图对比看,一楼原有的多面承重墙、承重柱、抗震柱都受到了破坏。供整幢楼所用的地下给水、排水管道设施也一并被改造了。高先生是位工程师,懂工程预算和工程设计,他用泡沫模型给记者演示了一楼“一层变两层”的过程及对楼上住房的影响。他指着卫生间瓷砖上一道很长的裂纹告诉记者,一楼原来的厕所墙体也拆了,这样楼上的厕所就处于悬空状态,卫生间的裂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居民找到一直管理一楼门面房的白石街道办事处。2006年9月,白石街道办事处与居民签订了协议,约定由白石街道办事处邀请一家机构对一楼门面房改造是否影响到楼房整体结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并于2006年12月30日以前向居民提供鉴定报告,鉴定时,办事处和居民都要派人到场。2008年,办事处找了另外一家公司进行鉴定,这次鉴定没有居民参加,因此,大家对鉴定结果不信任。近日,该幢楼的居民联合向法院起诉,要求白石街道办事处将一楼恢复原状。
白石街道办事处:
承租户私改的
记者来到离新海阳东街3号不远的白石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一位姓李的副主任告诉记者,新海阳东街3号的房子是1985年建成的,上世纪90年代时,办事处从烟台房屋开发公司手中买下了一楼门面房。后来,办事处将一楼门面房共约200平方米租给了一家公司。1995年,这家公司将房屋的地基下挖了一米并加了土墙,将一楼改成了两层。对此,办事处并不知情。后来,因为租户拖欠房租,办事处将房子租给了其他人。现在,改造房子的那个租户无法联系上,办事处正在想办法找当时的租户,想弄清当时的施工情况。2008年8月,办事处单方委托山东国泰建筑工程设计公司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表明一楼的改造没有影响到楼体安全。
李副主任告诉记者,最近正在为这件事情打官司,法院已经开过一次庭,接下来将由法院组织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出一楼的改造对上面的房屋确有危害,办事处会采取措施,确保楼体安全。
规划局:
没收到过改造申请
烟台市芝罘区规划局规划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建好的房屋要改造,需经过规划审批才行,规划局没有收到过新海阳东街3号楼楼房改造的申请。
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要改变房屋、楼层结构,不仅要取得全体业主同意,还必须取得原规划、设计单位批准,并提出结构加固、改造方案,按建设程序办理立项、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装修,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柴叶 珠兰格日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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