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蓁山花园小区小学生上学难的问题一度成为投诉的热点,市民于先生说,蓁山屯加上周围小区有几万人居住,小区配套设施里有一所小学,小区入住居民时就建好了,但一直没有正式办学,无奈的家长们只能把孩子送到南尧、毓璜顶、惠安、南通路等小学,来回接送给家长造成了负担,而且还很不安全。于先生的孩子今年9岁,在南尧小学上3年级,有时候坐车上学,有时候由家里老人接送,中午孩子就在学校附近的小饭馆对付一下,于先生真希望小区里闲置的校舍能利用起来,让孩子在家门口就能安稳地上学。
校舍闲置,“祸”起产权
3月30日,记者来到了蓁山花园,在小区的最西头,见到了这所闲置的小学。小学主教学楼一共有四层,配备了一个操场,学校大门紧锁,里面空荡荡的,路面上连片纸屑也没有,时间也仿佛在这里静止。看门的孙大爷介绍,整个学校就他一个人了,天好时还能和周围干活的工人说说话解闷,天不好只能自己待在屋里,以前教学楼是两层,去年又加高了两层,原来这里有个技校,教学楼扩建时也搬走了,只留下一块牌子。挂在大门口的牌子上写着“烟台环球机床附件集团有限公司技工学校”,成了这里曾经办过学的证据。小学东面是一所幼儿园,不时传出的孩子的笑声,更衬托出这所小学的寂寞。
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学校的闲置呢?芝罘区教体局教育科刘科长介绍,蓁山社区居委会08年打过报告,教体局也立即答复了,但校舍产权未移交给教体局,按照有关规定无法办学。记者在芝罘区教体局见到了08年4月7日教体局给蓁山社区的答复:“你处如能按照规定办理完产权移交手续,我们可以设立小学,配备教师,划片招生。”对这样的答复,蓁山社区居委会显然很不满意,居委会的曲书记说,盖小学花了300多万,去年教学楼又加了两层,又花了近200万,凭什么他们一句话就把产权白送过去?小学他们可以无偿使用,但产权不能给。小学校产产权,成了制约在此办学的症结所在。然而产权问题又是缘何而来?这不得不说起蓁山花园小区的由来。
一波三折,小学终未办
据了解,1998年烟台实施旧村改造,蓁山屯村委会抓住这一机遇,进军房地产业,改制成了长坤泰实业有限公司,开发了蓁山花园小区,新成立的蓁山社区居委会作为城市社区居委会,担负起了以前村委会的职能,新居委会由于各种原因,还和长坤泰公司有着各样的联系,各种决策往往还是由长坤泰最终拍板。小区刚建时,按照规划部门的规划,即已建好了一座两层的小学,当时教育还属于黄务办事处管辖,由于入住蓁山花园的人比较少,学龄儿童少,黄务办事处没有批准建小学。为了不使校舍闲置,同时方便居民,长坤泰便将房子租给了一家技术学校,长坤泰公司曲经理介绍,技校免费使用校舍,但给社区代办小学,一直持续到去年。
随着小区居民的增加,技校代办的小学已不能满足居民教育需求,截至08年4月份,蓁山花园已开发配套住宅约28万平方米,居住居民约3200余户,居住人口8000多人,再加上附近小区的居民,这么多人的子女教育问题成了一件大事。曲经理说,技校教学水平差,收不来学生,鉴于此种状况,长坤泰已于去年终止了和技校的合作。随着07年芝罘区所有中小学收归教体局,小区教育主管部门已由黄务办事处变成了芝罘区教体局,与技校终止合作后,社区就忙着打报告申请小学入驻。据曲经理介绍,教体局的来过人,说校舍不合标准,要扩建后才可设立小学配备教师。鉴于此,长坤泰在原来两层教学楼的基础上加盖两层,使得校舍建筑面积达到3600平方米,校园占地约6000平方米,教室32间,校舍扩建后,蓁山社区于08年3月24日向教体局提出配套小学的申请,满以为这次可以顺利解决小区孩子的教育问题,没想到教体局于4月7日的答复里改了口,需要移交产权才能办学,教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学配套设施可以由教体局负责,但产权一定要移交。对此,长坤泰曲经理很不能理解,“我们投资500多万建了小学,给他们免费用就是了,但他们还要产权”。
芝罘区教体局教育科的刘科长解释说,蓁山花园小学生原本划片划到了刘家小学,但从蓁山花园走到刘家要经过很长时间一段山路,很不安全,便改划给了南尧,社区打来报告后,教体局认真研究过,认为要是能移交学校产权,可以办学。对于为什么一定要产权,刘科长给记者出示了2007年发布的《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责任的意见》,里面规定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的学校,土地和房屋产权归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学校管理和使用。刘科长说,07年接收办事处中小学的时候,因为产权问题发生了一些事情,教体局担负了本不该担负的责任,因此以后处理类似事件时都明确要求必须要产权,刘科长假设,在没有产权的校舍办学后,产权方突然收房租,教体局该怎么办。另外,小学校舍的配套设施本就是一件投资很大的事,往往超过了校舍本身的投资,现在教体局承担配套设施这部分投入,也为开发商减轻了负担。至于之前教体局有关人员说扩建校舍后就能办学一事,刘科长经向教体局校产处核实后说,的确有这么回事,是发生在蓁山居委会打报告之前,校产处是从建筑要求的角度来说的,当时并没有涉及到产权。
记者了解到,教体局之所以如此重视产权问题,也有不得已的苦衷。07年接收办事处中小学时,因为没有将世回尧军民小学产权一并接收,出现了拿着政府拨款却无法对小学进行改造的情况。在规划出的新校区建楼,没办法解决拆迁补偿,原址重建,小学产权却不是自己的,没法动。虽然政府拨款早就到位,但到现在也没有开工。
开发商越俎代庖,到底谁来买单?
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拿到了一份05年发布的《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烟台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通知》,里面也明确规定了小区配套小学产权属于政府,和07年《意见》中产权归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大同小异,但记者注意到,无论05年的《通知》还是07年的《意见》,都规定了工程建设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其中05年的《通知》中写道:“项目区域内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建设用地由受让方负责征购和拆迁,工程建设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费用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产权属政府”,07年的《意见》里写:“中小学教育设施……建设用地由政府征收、收回或收购,……中小学建设由所在区教育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提出项目安排初步意见,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财政局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照基本建设投资程序组织实施。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从收取的中小学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中列支。中小学校建成后土地和房屋产权归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学校管理和使用,但不得变更其使用功能,房屋维修由学校负责。”两份文件中均未对开发商代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情况做出规定,而且蓁山花园小学建设时这两份文件尚未出台。刘科长介绍,大部分小区配套小学都是和文件一致的,教育部门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像蓁山花园这种情况比较难办,不移交产权,他们也很为难。长坤泰曲经理说,要是有关部门出点钱,把小学买回去也行啊,把一个500多万的小学白送给他们说不通。记者转述后,刘科长否定了这种可能,认为行不通,肯定办不下来,并且表示他的职责是负责看一个地方适合不适合办学,其他的也管不了。
因为产权问题,蓁山花园小区办小学走进了死胡同。曲经理说,下一步看看能不能引进教学质量比较好的私立小学,暂时缓解小区孩子的教育问题。网民在平台留言,“我们的孩子上学很不方便,每天要穿越几条马路去上学,很不安全。有关部门能不能把孩子的教育放在首位,让孩子享受快乐安全的童年,把部门的得失利益看得淡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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