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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锦绣好家”一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日前通过审核,确定该批住房的平均销售价格为2270元/平方米,且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烟台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建设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对“锦绣好家”一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住房价格进行了审核,确定该批住房的平均销售价格为2270元/平方米。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据了解,该批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各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均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二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三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
市物价部门要求房屋开发单位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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