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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23日起,我市又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降低了10%,同时,放宽了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政策。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购房需要,我市推出公积金贷款新政,切实缓解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资金支付压力。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期到2009年12月31日止。
新政之一,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即,贷款首付从原来的30%降为20%。按照规定,职工申请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30%。
举例:市民
新政之二,放宽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规定,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包括在农村建房或购买小产权房),购房人可一次性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这里所说的直系亲属,是指购房人的父母、子女。
举例:还以上面的
按照以往的政策,贷款办理完成后,在每年的10月和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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