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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纲 家伟 小萌)新春伊始,芝罘区政府就为商务楼宇业主奉上了一份“厚礼”:凡在芝罘区范围内,商务使用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务楼宇业主,2009年1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含)以上、楼层四层(含)以上的新建工业楼宇业主,2009年1月1日起,新登记注册并纳税的商务楼宇入驻企业,2009年1月1日起入驻新建工业楼宇并在芝罘区纳税的工业企业均可受到不同程度的奖励。
具体的奖励措施是:
自主产权并自主经营的:自主持有产权不低于楼宇总使用面积的60%,并自主经营的商务楼宇和工业楼宇业主,将在三年内连续获得奖励。第一年的奖励为租赁收入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80%,第二年为留成部分的50%,第三年为30%。
新入驻企业:凡新入驻芝罘区商务楼宇商务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经认定的现代物流、创意、软件、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及各类总部型企业(机构),三年内每年可按商务使用面积每平方米获40元的补助;租用工业楼宇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企业,三年内按出租方申报纳税的租金收入为基数,每年获得年租金的10%的补助(该项补助以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企业年度区级财政贡献为上限)。
世界500强企业:对新入驻芝罘区商务楼宇的世界500强及世界行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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