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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二套房的,享受首套房政策
适当调整房地产项目政策性规费,相关费用减、免、缓,放宽项目预售许可条件
(通讯员 许晓冰 刘先栋 于荣 YMG 记者 杨诗星)继日前我市出台中心区(芝罘区、莱山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18条扶持政策后,针对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及开发区居民住房供需矛盾仍较突出等问题,开发区管委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保障居民住房需求的意见》,从住房保障、规费收取、行政管理、税收信贷、审批环节等五方面制定推出22条新举措,为开发区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出了优惠政策“套餐”,从而进一步拉动经济、保障需求、改善民生。
■民生政策 个人购住宅,政府给补贴
根据《意见》规定,开发区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商品房将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个人购买普通存量住宅的,免收购房者房屋登记费和交易手续费。对个人购买范围内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商品住宅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其所缴纳地方契税数额的60%给予补贴;对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以下普通商品住宅的,按其所缴纳地方契税数额的30%给予补贴。所需补贴资金由财政负担。这次出台的政策还明确界定了第二套住房购买对象。对居民家庭中有年满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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