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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6日专电
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1.2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3.8%。其中,空置商品住宅6983万平方米,增长19.7%。
一时间,“空置”成了房地产市场的“热词”,如何看待商品房空置呢?记者就此专访了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侯淅珉。
问:空置是否意味着浪费?
答:在市场分析里,空置指房屋没有使用、处于等待出售或者出租的状况,空置是房地产市场的自然现象。空置率是指在某一个时点,房屋的空置量占全部房屋存量的比重,是市场分析的关键指标,理想的空置率不是零,存在一个合理的自然空置率。空置率和市场的特性、市场的效率和市场的预期密切相关,不能简单地认为空置就是浪费或者不良资产。
问:我国是否建立空置率指标?
答:我们国家现行的空置统计仅仅是针对新建的商品住房,没有涉及到存量,也没有涉及非开发企业新建的房屋。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建立空置率指标,不能进行空置率计算,也不能用于国际比较。
问:如何看待当前商品房的空置统计呢?
答:我国当前商品房的空置统计有它特定的市场定义,反映了商品房的销售速度,也反映了市场吸纳的能力,特别是不同类型房屋的吸纳能力。
今年一季度全国商品房的空置面积是1.23亿平方米,比2005年底减少了1985万平方米,但同比增长23.8%,商业营业用房空置是增长21.1%,办公楼的空置增长32.6%,商品房空置面积中非住宅的空置占比有所增加、增长很快,希望引起各地重视,加强调控。
另外,在一些地区空置的商品房里面,大套型住房的空置增多。这是当前市场需求结构变化导致的一个客观现象,也是前些年房地产开发结构失衡的滞后反应,我们要密切关注发展趋势。
问:目前有很多人在研究我国商品房的“空置率”等问题,您怎么看待他们的研究?
答:我想提醒市场研究人员,在指标的适用上,要准确理解其含义,类似的还包括房价。我们国家现在公布的房价指标有两类,一类是价格指数,一类是平均房价指标,有不同的含义,适用于不同的市场研究目的。希望在准确理解指标含义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得出正确的结论。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市场评价方法,进一步加大市场信息发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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