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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已经申报登记了,今年还需要再登记吗……”市中心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开始申报登记的消息刊发后,市民的电话不断。
针对市民提出的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市经济适用房保障中心。据了解,以往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房源的供应,规模相对较小、项目单一,通常是当年规划、当年建设,年终一次性集中供应,这就给市民产生一种印象,即每当开始申报登记时就意味着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房开始供应了。此次申报登记的资料,不仅作为今年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的依据,而且资料将被录入数据库,为今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工作提供直接依据。即从现在起到2010年前,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对象,均为该数据库中符合保障政策标准的家庭。今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将改变以往年终集中供应的方式,实行按项目分期、分批供应。目前,市中心区已经具备了成熟一批、供应一批的条件。
据了解,本次申报登记结束后,在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各项标准未作新的调整前,原则上不再集中组织申报登记工作。当某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具备了供应条件后,将立即发布公报开始申请,但申请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已经进行了申报登记并符合住房保障标准的家庭,方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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