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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艳红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最新调查显示,今年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1%,创出两年来的新高。一年零43天前,为了控制房价上涨过快,国家发布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国六条”。
自2005年7月起,两部委联手的这一房地产价格统计,由原35个大中城市扩展为70个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调查由原来的季度统计改为月度统计。自当月起,全国房价当月的同比涨幅一直在5%至6.8%之间徘徊。并且在2006年1月至今年4月之间,全国房价按月同比涨幅均未突破过6%。而今年5月,全国房价同比涨幅从5.4%跃至6.4%,1个百分点的涨幅增速也成为2005年11月份以来的最高值。
按照地区排序,6月份深圳房价同比上涨15.9%,居首位,北海以11.8%的涨幅紧随其后,北京以上涨9.5%位居第三。分类别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4%,涨幅比上月高0.8个百分点,且所有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均上涨;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8%,涨幅比上月高1个百分点。
房价的持续上涨,也令很多业界人士和学者在反思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在调控中的一些具体措施,其方向性是否正确,引起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驱动房价上升的根本问题在于土地批租、高额税费和银行贷款,而目前所有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都没有解决上述问题,这无异于踩着油门刹车。”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刘福垣向记者表示,要想使住宅恢复正常,有必要“明租、征税、除费”,即废除土地批租制,实现土地年租制,开征住宅持有税,以及废除其他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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