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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认为提供信息不实,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近日被客户白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共计4万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
白先生在起诉书中称,2007年4月12日,他在网上搜到一则二手房的卖房信息,因不懂二手房的交易程序,为了交易安全,白先生来到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进行咨询。该公司员工得知白先生想要购买的房屋住址后,告诉他该房房主已经委托他们公司出售房屋,并签过代理出售合同。并称该房是可以正常交易的二手房,税费按国家规定双方各自负担。但是买主需要先交纳定金给链家公司。第二天,白先生将2万元购房定金交给了链家公司。
2007年4月14日晚,白先生按照该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卖方洽谈房屋买卖合同签署问题时,才知道该房是卖方购买不足5年的经济适用房,还不能正常上市交易,并且房主也没有委托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卖房。
白先生认为,链家公司在中介服务中没有向他提供真实信息,使他在交纳购房定金后没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实现定金缔约的目的。该公司的行为存在严重的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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