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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实习生 童丹)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出土地出让预告,表示将以现状挂牌出让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共6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出让预告的地块总建筑面积为130744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住宅用地。6地块都未提及限建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越秀区其中一个地块的挂牌出让所附条件中提及需预留约1300平方米住宅面积供被拆迁人回迁。
六地块情况
●越秀区沿江中路341、343号地块,用地面积2177平方米,需预留1000平方米商业面积供被拆迁人回迁;
●越秀区登峰北七星岗地块,用地面积3984平方米,需预留约1300平方米住宅面积供被拆迁人回迁;
●越秀区解放中路师好巷以北地块,用地面积1603平方米,需预留约300平方米商业面积和约1000平方米住宅面积供被拆迁人回迁;
●海珠区南洲路以北、广州药用玻璃厂以东(南洲花苑侧)地块;
●海珠区昌岗中路100号橡胶新村东部地块,用地面积14543平方米;
●荔湾区芳村白鹤洞大街以南(竹涧直街地段)地块,用地面积267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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