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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蔡雪婧(蔡雪婧博客|蔡雪婧新闻))违规开发的“乡产权”房一律停建停售。不仅非法介入的开发商要受到制裁,对相关的村集体组织也要进行处理。这是市国土局局长安家盛昨日透露的消息。
昨天,是第17个全国土地日,国土资源部与北京市政府联合举办了相关咨询活动。市国土局局长安家盛在活动中透露,在局部调查的基础上,北京市近日已经开始进行全面调查。对于违规开发的“小产权”、“乡产权”房一律停建停售。不仅非法介入的开发商要受到制裁,对相关的村集体组织也要进行处理。对于那些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房子,由于涉及的市民较多,具体的处理政策还得进一步研究、细化。
安家盛还指出,北京的土地中,国有土地只占18%,其他都是集体所有制土地。一些开发商假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名义,进行违规开发建设后,对外销售所谓的“乡产权房”。这是违法违规的行为,购房者的权益也得不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上周发布的购房风险中提醒,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为,目前的法律法规也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所以,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另悉,今年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2007年至2010年的中期土地供应规划,都将在近期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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