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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锦
近几年来,从各地消费者投诉看,房地产消费投诉几乎占据一半,且有不断上升的趋势。这样的案例一般的情况是:多数消费者用一生的积蓄甚至负债置业,在买房的过程中,他们却往往被开发商的种种伎俩蒙蔽了双眼,在买房之后苦不堪言却无力回天。
值此2007年长沙春季房交会来临之际,本报记者列出了最让消费者头痛的几大问题,分析背后开发商常用的销售伎俩,提醒广大购房者在买房时多几个心眼,不要误入商家挖好的各种“陷阱”。
“购房”让人很痛苦
“最近花了30多万元买了套房子,可交房时一看,建好的小区绿化和配套设施与买房时的宣传完全是两码事。”说起自己买的那套房子,家住长沙市星沙的王先生就一肚子火。
其实,王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在消费者买房过程中并不少见。对这些消费者来说,买房置业是每一户家庭的大事。但因为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很不规范,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乱承诺、逾期交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配套设施不能及时兑现等现象屡见不鲜;同时又因为购房者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在购房合同中不对开发商的义务做具体约定,匆匆签字了事,所以发生纠纷时诉之无据,蒙受了很大损失。诸如此类案例,在房地产界早已不是什么新闻。房地产业也因此成为了一个与商业道德绝缘的灰色地带。
房产投诉逐年上升
根据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房地产维权投诉自2000年起,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些投诉涉及质量、安全、价格、计量、广告、假冒、虚假品质表示、营销合同及人格尊严等方面。
“如今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关系紧张,造成这种交易信任危机的局面,虽说有非理性因素在里面,但总的来说,一切向‘钱’看、操作不规范的开发商方面应对此负主要责任。”有业内学者这么认为。更有分析指出,市场经济是一个诚信经济,参与交易的各方失去诚信从而充满仇视是非常危险的,很可能最终导致房地产市场的乱局。
这样的现状和分析不断地向决策者敲响了警钟:房地产市场的运行不但关乎经济发展,更关乎民生,如果放任一些唯利是图的不良商人继续扰乱市场,后果将不堪设想。
擦亮眼睛防范受骗
正因为诚信的缺失,目前有很多消费者在选购房屋时犹豫不决,怕一不小心就陷入到开发商设好的陷阱里。其实,作为消费者,大可不必草木皆兵,只要在买房时多几个心眼、擦亮眼睛,还是可以避免落入圈套的。
对于购买现房,消费者应注重实地勘查,不轻信承诺;对于期房,无论是房屋的主体建筑,还是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周边环境等都有发生变化、变动的可能,因此,购房者在作出相关决定前,应该综合考察开发企业的经济实力、企业信誉、项目的合法性等诸多因素,提前预知和防范相关风险。此外,由于广告宣传能有效推动销售工作,开发商能不遗余力地做各种广告,因此,很多广告往往沦落为开发商挖好的华丽陷阱。对此,消费者要防范两种广告:一种在言语上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广告;另一种是虚假承诺的广告,如有的广告承诺楼盘供应24小时热水,但实际上仅仅是提供电热水器而已。
特别提醒
教您躲避四大购房陷阱
利用“房托”请君入瓮
现在,不少开发商制造假象让人认为楼盘非常抢手。为了达到这种效果,他们利用“房托”的方式自我炒作,以此来形成一种“人人争相抢购”的泡沫效应。
其实这只是一个假象。事实上,有些开发商卖房时正是抓住了人们的从众心理。购房者交完房钱,办了手续,领了钥匙、装修、搬家,等高高兴兴住进新房后才发现住了两三年的楼盘,房子还有空着的。
谨防“内部认购”忽悠
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买房者。然而,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法律保障。
配套设施虎头蛇尾
配套设施虎头蛇尾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在房屋销售时看似正常运作,然而在业主入住后就会出现诸多问题的陷阱。
面对这种情况,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其次,调查楼盘宣传资料中的相关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再次,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
购房中的“霸王合同”
霸王合同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还是“卖方市场”,而不是“买方市场”,这就造成了在购房签约过程当中存在买卖双方利益的不平衡,目前楼市的情况是买方还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如果不按照开发商的意图签约,就有可能买不到自己看中的房子。 所以,对于“霸王合同”,购房者可以不签约,如果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而签了约,购房者可以在签了合同之后的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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