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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调控的一个重点在于“结构调整”,但是造成结构失衡的根本原因却是供给总量不足,因此调控并没有触及到市场供需矛盾的核心。根据当前市场现状,调控的重点不应该仅停留在诸如“户型面积”之类的市场化特征显著的指标上面,而应该把着力点放在如何提高供给以及平抑地价上来。
当前市场提供的主力户型面积较大,造成这种供给结构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行业产能不足,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有限的产出必然会优先满足高收入阶层的消费与投资需求。
但结构调整带来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显然,结构调整不符合当前市场供给主体的利益要求,必然会遭到开发商与地方政府的抵制,而且设计规划的重新调整也将影响市场供给的正常进度。
另外,相对而言中小户型更容易释放住房投资需求,尤其是在房屋租赁回报较高的城市中,“以房养房”的投资群体将进一步扩大。
而且大户型供给的减少可能会进一步推高大户型住房的价格,从而带动市场整体价格水平的继续上涨。
因此,如果结构调整没有与总量提升相配合,那么市场价格的持续向上趋势仍然难以避免,居民住房消费负担也就得不到实质性减轻,可见结构调整不是解决问题的长效措施。
平抑地价才是当务之急
在土地供给总量难以增长的前提下,可以从其他方面寻找突破口,诸如重构土地“招拍挂”以及储备制度,盘活城市存量土地,构建与城市化进程相符合的土地与住房供给模型,调整规划布局缓解供需矛盾等等。
在当前土地供不应求、地价(尤其是大城市)飞涨的局面下,平抑地价才应该是调控的当务之急。土地资源供给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让土地资源的供给既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又要能够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需要,其前提条件是土地资源供给决策必须要建立在对经济发展水平与周期、人口流动与增长、城市化进程、房地产市场变化等基本情况充分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
而所谓“从严控制”这种片面、空洞、模式化的行政思维不但无助于当前土地市场基本矛盾的解决,而且会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最终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在国六条公布将近一年的今天,对过往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深入反思已显得十分必要,如何明确调控导向并抓住房地产调控的重点考验着政府决策部门的勇气和智慧。
□郭晓武(厦门大学不动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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