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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在公司财务层面上面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还要在个人财务层面上应对“个人所得超12万须自行申报”,两轮冲击让不少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部门最近比较忙。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部分地产公司正在通过多次发薪、发票抵扣等方式应对“个人所得超12万须自行申报”。
多种方式回避申报
房地产行业容纳了众多的高收入人群,在“个人所得超12万须自行申报”浪潮中,部分地产公司开始采用了多次发薪、发票抵扣等方式。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根据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及附加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实际上,纳税人每月实际领到的工资并不等于这个“收入额”。一些出差补助、旅游奖励、商业保险、认购股票、从雇主取得折扣等收入数额,别说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有时候连企业自身都不能全面了解,这种有意或无意存在的空间,给一些收入的隐匿制造了空间。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有些房地产企业近期开始采取多次、多银行卡发放工资的做法,把月薪改成双周发放,多银行卡发放,想和税务机关玩捉迷藏。此外,由于一些公司财务制度本来就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处,经常通过发票抵扣来变相发放工资,从今年“个人所得超12万须自行申报”后,开始更加注意发票抵扣的问题。
纳税环境有待提高
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国内的纳税环境还是需要提高的,在发票制度、申报制度都不完善的情况下,只单纯认为房地产行业是纳税的“坏孩子”也有待思量。
该负责人表示,就“个人所得超12万须自行申报”政策来说,现在只能以个人名义申报,但实际上很多经济活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一个家庭里一人收入达到12万元和两人收入达到12万元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以个人为单位征税、要求申报多少失之公允。如在中国台湾地区,夫妻可以联名申报,对父母的赡养费用、房贷支出均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获取免税,相比而言,目前税务机关只认个人收入、不看家庭情况的做法有些一刀切,在心理层面上难以得到纳税人的认同。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目前业内一些企业都在通过发票抵扣的做法来变相回避纳税,这实际上反映的是发票制度的问题,现在有一些商店、商场完全可以按顾客的要求填写发票种类,这就为发票抵扣打下了基础,在一些税务制度完善的国家,是不可能随意开具发票种类的,顾客购买了服装,商场是不可能开成“办公用品”的,这就从制度上杜绝了发票抵扣的问题。相比而言,在目前发票制度、申报制度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要求个人、企业百分百地严守规则,怕是有很多企业都做不到。
针对“个人所得超12万须自行申报”政策,有专家表示,国税总局方面也表示过,以家庭为申报单位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自行申报在我国还算是新生事物,其推广和深入人心肯定还需要一定时间,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因行业属性,被视做高收入群体有其必然性,近期,税务部门将针对房地产等行业展开专项检查,相信随着检查的进行,一些不合规的问题将会陆续得到解决。(肖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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