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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华(四川 媒体从业者)
日前,一名在广州等地从事10多年建筑行业的包工头向媒体公布了他承包的一项工程的明细账:该商品房在合同上的交货价是808万元,算下来每平方米的建筑均价为679元,而他的实际建筑成本仅572元,在半年工程里,该包工头赚了80万元。而该房的现在的销售均价是每平方米4200元。从此数字可看出开发商的暴利之“暴”。(4月10日《广州日报》)
572元仅经过开发商的一番捣腾,就可以神话般幻化成4200元。如此翻动7倍甚至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这几乎是对所有公民去脚踏实地、技术创新和创业的一种精神摧残,是对构建创新型国家之主旨的一种伤害。因为,当技术创新者通过一辈子耕耘竟难抵投资房市者几个月的回报,那么,这必然导致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公平失衡现象。
其实,对房产领域存在的暴利不足为奇,怪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对房价虚高一直不来劲。我们只听到房控和整治房市的拳头在上空呼呼作响,很难看到有一地房价被“天威”挤掉水分的哗哗之声。
一些地方之所以在房产暴利面前“掉眼皮”,并非“弱视”,根源是“互利”。地方搞土地拍卖,动因是他们手中能打出去的创新型经济“牌”较少,而卖土地几乎是零风险,低技术,土地是农民的,贷款是银行的,责任是商家的,于拍槌声声后,他们能坐地生金。据去年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仅2004年地方政府卖地给房产商的收入便超万亿。在此尴尬监管下,必然会滋生着房产商们的“暴利环境”。
所以,当前亟待地方政府尽快从房市“暴利泥沼”中拔出腿来,用政府的公信力与权威性去调控房价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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