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记者孙晓胜)记者10日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获悉,捂盘惜售、发布虚假广告、收取诚意金等26种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规行为今后将受严惩。
据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规范北京房地产经纪行业,提高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质量,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北京市建委颁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和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这个将于4月15日开始实施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的26种违规行为将受处罚。
据了解,处罚的范围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串通,互相炒卖房号、捂盘惜售;未使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利用格式合同对委托方做出不合理、不公正约定的;利用虚假信息、过时信息进行宣传,发布虚假广告、签订虚假合同;互相串通以假出租、假出售等方式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诚意金以及类似性质费用等。
北京市建委负责人称,对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房地产经纪企业和个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合格的,北京市建委将会对违规行为曝光,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违法违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依法进行处罚。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