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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苹夫妇获同面积营业房一套,收支相抵获43万
据新华社电 昨日上午,重庆九龙坡区法院就“最牛钉子户”一事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当事双方最后达成的协议,“钉子户”吴苹夫妇在获得一套等面积的营业房外,同时获得90万元营业损失补偿。收支相抵,吴苹夫妇可节余43万元。
异地安置房价值306万
据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光介绍,4月2日16时左右,在法院协调下,吴苹夫妇和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就拆迁安置达成了协议。吴苹夫妇选择实物安置方式,由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的异地安置房一套。根据房屋所在鹤兴路片区的统一安置评估标准,吴苹夫妇位于该片区17号的房屋评估价为247.7547万元,补偿其旧房设备费2222元,搬家费2万元,装饰补偿费10万元。
异地安置房为开发商3年前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评估价为306.8847万元,吴苹夫妇还将补房屋差价46.9078万元。
杨光介绍,由于先后断水、断电和断路,而吴苹夫妇房屋此前一直用于餐馆经营,因此开发商与其协商后同意补偿营业损失费90万元,这是从2005年10月开始按照每月3万元盈利计算结果的总和。
收支相抵,吴苹夫妇可节余43.0922万元。
钉子户未获特殊补偿
杨光表示,此拆迁案是按法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的,吴苹夫妇的安置补偿与该项目拆迁户执行的是同一个标准,没有任何私下或特殊处理情况。营业损失补偿是营业性补偿,是由吴苹夫妇房屋的使用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协商确定的,并不是额外的安置补偿。
据法院方面称,在达成协议后,杨武搬离房屋,并自愿将房屋交给开发商进行拆除。随后,申请执行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自愿向法院撤销了执行申请,法院裁决该案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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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案有助完善拆迁法规”
九龙坡区法院称该案对城市拆迁意义深远
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3日就重庆“钉子户”拆迁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指出此案对城市拆迁工作意义深远。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院长张立说,重庆九龙坡区鹤兴路片区17号房屋拆迁案对今后的城市拆迁工作不仅没有负面影响,反而具有积极的深远意义。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戴庆伟解释说,首先,该案引发了专家学者和公众对拆迁的广泛讨论,对拆迁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私有财产的保护和权利的滥用、合理安置和漫天要价、商业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等问题的实质解决充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为今后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参考意见。
其次,该案也证实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不容动摇。虽然此案受到关注和争议,但法院一直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执行,重庆市和九龙坡区政府都从未对该案的司法活动进行任何干预。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论涉及任何人,无论影响有多么大,法院都将依法强制执行。
最后,此案再次说明拆迁双方应当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出发,互相体谅,本着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努力寻求妥善的方式来协商解决争议。任何形势的对抗对双方乃至社会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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