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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已经作出的部署,此次整治行动将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工作
人员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与此同时,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也均在检查之列。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
据透露,此次整治行动将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
据了解,截至目前,此次行动所涉及的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已完成相关分工部署。从4月下旬至2008年1月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方案,4月下旬至6月,组织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7至8月,地级以上城市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所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9至10月,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主管部门对各地级城市相关主管部门工作和相关项目进行抽查。
11至12月,八部门根据各地上报的抽查、检查情况,组成若干工作组,对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项目进行抽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据悉,在八部门抽查结束后,将集中处理、通报一批违法违规的案件,督促各地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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