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提高一倍 省城房价会被拉高?
2006-12-01 04:35:39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未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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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人民银行日前正式出台的“土地新政”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既然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了,会不会导致土地成本和房价随之水涨船高呢?这一“土地新政”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心。
据介绍,现行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目前,全国最高的一等地区,每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70元,最低的每平方米只有5元。根据“新政”,明年将分别上涨至每平方米140元和10元。
土地有偿使用费一下子翻番,人们最关心的房价会不会被拉高呢?对此,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认为,目前省城城区住宅用地绝大部分是存量土地,不属于新增建设用地范围。而目前,开发商取得土地一般要通过公开的土地招、拍、挂,最终的土地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因此,“土地新政”的实施对工业用地的影响可能较大,对住宅价格的影响不会太大。”
然而,开发商并不认可这个观点。在他们看来,要了解“土地新政”对土地成本和房价的影响有多大,要看此项费用有多大,占土地成本和房价的比例又是多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举例说,以一等地区每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70元计算,标准提高后,每平方米土地有偿使用费为140元,开发成本明显增加了。
“以省城当前约4000元/平方米的商品房均价看,每平方米在土地有偿使用费上增加70元并不会有太大影响。但这种开发成本的增加,最终会怎样转嫁给消费者,目前还很难说,至少,不会是房价下降的因素。”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说。
省房地产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后,在保障实施力度的前提下,可能对二三线地区开发商土地成本压力较大。一线城市本身土地成本已较高,新增建设用地有限,相关税费所占比重相对较小。而在二三线欠发达地区,土地取得成本相对不高的情况下,此类按照面积征收的税费额成倍增加,会给开发商前期资金投入带来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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