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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居民住房消费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海口市政府6月9日出台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从6月10日起针对海口市房产市场八大弊病进行集中整治,并将于11月之前彻底完成整顿工作。
开发违规
14条规定“官商兼治”
整顿违规开发建设行为,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
重点是:
1.违反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的行为;2.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3.利用划拨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4.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的行为;5.不按规范开发建设或擅自变更规划方案的行为;6.超容积率建设行为;7.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行为;8.违规将已销售或预售的房地产抵押的行为;9.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甚至一房多售的行为;10.挪用预售款、虚报、抽逃注册资本(金)、项目资本(金)的;11.无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或者超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12.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的行为;13.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14.发生质量问题不认真处理,不按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不按保证书承诺承担保修责任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在审批和管理中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质量违规
“豆腐渣”工程一锅端
整顿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质量违规违章行为。
重点是:
1.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未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或机构审批的行为;
2.质量低劣的建设工程项目或者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3.对房地产开发商肢解分包的管理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开发建设中的质量违规违章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在审批和质量管理中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或造成质量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销售违规
重拳打击“短斤少两”
整顿商品房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重点是销售中的“短斤少两”行为:
1.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的行为;2.将不应分摊的公共面积进行分摊的行为;3.将分摊的公共面积再次出租或出售的行为;4.预售时违规进行面积计算的行为;5.不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面积纠纷的行为;6.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屋测绘机构勾结,在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的行为;7.在合同中不按规定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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