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需要借款人提供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证明,那么这两个标准是怎么确定的呢?
传统观念认为,在国家机关,大型的企、事业单位工作才算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但是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化,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初步形成,"稳定"应赋予新的含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是相对的,是用那些没有职业和收入来源与较固定的职业、收入相比较而言的。无论何种职业和收入,都不可能是绝对稳定的。
一般而言,工商银行在审定职业和收入的过程中基本上这样掌握:借款人在过去三年中职业变更次数少于两次可视为相对稳定的职业。在私营企业工作的人以及个体经营者往往担心银行对自己职业的认同程度,其实不然,银行在审定时对这样的借款人同样也根据上述标准来确定。
证明是否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可以由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最近两年稳定经济收入书面证明或者提供最近两年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税单回执。银行初审合格后,由指定的法律机构对该证明的真实性进行认定。
在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过程中,时常还有人提出以下问题:租房收入算不算收入?兼职收入算不算收入?稿费等收入算不算稳定收入?对此,工商银行是这样掌握的:
租房收入如果是正式租赁合同,并经过房产管理部门认可,可视为正当收入。
兼职收入算不算收入,要视兼职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某一单位兼职时间较长(通常一年以上),且收入稳定,可以视为收入,但需其所在兼职单位出具证明。
稿费等收入是否视为稳定收入,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该借款申请人为自由撰稿人,并以稿费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则可考察其收入多少决定是否为稳定收入,如果申请人为业余撰稿人,偶得稿费就不能视为稳定收入,但可视为临时收入,作为稳定收入的补充。
摘自《精品购物指南》文/张雪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