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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买房,别忘了算一算“寿命” | ||
来源:钱江晚报 | ||
学会将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和房价联系起来考虑,是眼下购房者脑子里最需上的一根弦。 由于二手房转让次数比较多,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特别要关注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越短,房价越低。以海南市场为例,其中一些半拉子续建工程,是商业用地转化为住宅,经过近10年积压,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只有30年,但由于一些消费者缺乏相关知识,不能识别里面价值之差异。 据杭州市房管局产权审核处介绍,以下是现行几种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不同之处。 房改房:房改房土地属国家划拨,没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假如,你购下房改房后,一直住着,土地期限是无期的。一旦转让,受让者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土地使用权就有期限了,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加70年。 商品新房:自1989年起,杭州土地都是有偿出让。1999年起,杭州土地实行招投标出让。新的商品住宅都是7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 旧私房:在杭州西湖边、吴山脚下,有一批建于20世纪初甚至更早的房子。他们的主人世世代代相传,守着祖上的这一处处房产。这些房子的产权证上土地期限一栏是空白的,即为无期限。这类房子转让时,不用补交土地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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