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答复:需提交以下材料:1、原房主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2、现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3、现房主的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交易契税原件及复印件。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