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在固定的区域内,建造尽可能多的楼盘,地产开发商的经济利益就会最大化,如同街头的饭馆,小老板们总想增加桌椅,行走过道变得越来越窄。道理如出一辙,地产商们只不过玩得更大更复杂更精明而已。他们如同技艺高超的杂技演员,游走在政策的边缘,套现了惊人的利润。
建外SOHO,在不到17公顷的土地上,一共盖了24栋高层楼。如果按照正南正北的方向摆放这几栋楼,容积率肯定会超标。
聪明的潘石屹自有办法,他将每个楼都转了个角度,不仅堂而皇之地使楼房的高密度符合了规定,而且将其标榜为某种建筑时尚,从而成为卖点。
巧用“梅花桩”增加面积成“行规”
“梅花桩”——昔日江湖中武林高手们竞技的擂台,其原理竟然为中国当代地产开发商所用,倘若古代武林好汉泉下有知,不知该笑还是该叹。
记者专访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刘晓钟。谈及敏感话题,他显得有些顾虑,但仍然给予了充分的合作。
当被问及开发商在政策约束中是否有比较大的余地时,他沉吟半晌,说道:“有余地。”
据记者了解,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规定,塔楼的建筑间距应该为楼高的1.2倍;板楼的建筑间距是楼高的1.7倍。
“建筑间距是一个比较复杂问题,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刘晓钟的话并没有推委的意思,在后来的了解中,记者确实感觉到,里面的水深极了。
如果引用专业的术语,建筑间距共包括三种:防火间距、卫生间距(指对面楼里彼此不会轻易看到对方卫生间内的情况)、日照间距。实际上,楼与楼之间建筑间距的确认主要取决于日照时间:24节气中“大寒”那天必须满足2小时的日照。
规定是死的,设计是活的。在建外SOHO项目中,潘石屹将各个楼盘旋转了适当的角度,缩小了楼间距,同时,将各个楼盘的高度做了调整,最终就把日照时间的问题勉强解决了。
严格意义上说,地产商并没有违背相关规定。因为规定中有如下细节:“如果将楼房的朝向设计成45度角,板楼之间的间距可以从原来楼高的1.7倍缩小到1.4倍。”这种极具技巧性的楼座摆法恰好迎合了这条规定,而它并非只是潘石屹的独家专利,“已经被大量采用,这是房地产商追求建筑面积的最常用的方法。”刘晓钟直言,这种设计手段在业内被称为“梅花桩”。
建筑设计师们早年还不适应,往往是在地产商的要求下,被迫改变设计。但近年来,设计师们也明确了地产商们的意图,地产商还没有要求,建筑师就已经按照这种思路去设计了,似乎已经成了“行规”。
刘晓钟承认,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楼间距过小,除了影响正常的日照时间外,还增加了区域内的住宅密度。国家规定,60米高的住宅其居住密度大约是2.0-2.5;80米高的住宅其居住密度大约是3.0-3.5(即居住区内的人口数或住房套数与居住区面积之比)。而增加楼盘之后,势必会突破原有的限制。
住宅区域内居住密度过大,排放的三废就会多,三废中的废水可以通过地下管线无害化输出,废气和垃圾却难以实现无害化输出。然而,这些都已经不在地产商的考虑范畴之内了。
挤进一幢楼额外增利千万元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每增加一个楼座,地产开发商的会计报表中的利润一栏就会增加上千万元。
“梅花桩”的应用效果到底如何呢?记者给开发商们算了一笔账,假定一个项目按照正南正北方向可以摆放5个楼座,而按照“梅花桩”的操作方式,可以至少增加一个楼座。塔楼按照16层高1梯5户计算,大约可以达到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板楼按照11层高1梯三户计算,大约可以达到7000平方米左右。如果是塔楼,原来5万平方米,增加一个楼座就增加了1万平方米,增加20%的面积;如果是板楼增加一个楼座就增加了7000平方米,增加20%。总体增加了两成。按照每平方米5000元的价格计算,1万平方米就可以增加5000万元的销售收入;7000平方米就可以增加3500万元的销售收入。当然销售收入不是利润,但是增加了销售收入实际上也就增加了利润。按照高层塔楼建筑每平方米1800元的建筑成本、1200元的其他成本计算,5000万元的销售收入中,有2000万元的利润空间。
记者几经周折,电话采访到了地产大鳄张宝全。话筒的另外一端,他的语气显得相当谨慎:“住宅楼的间距有许多条件限制,比如规划部门的具体楼高、层高、容积率等等,我们机动的部分很小。”
张宝全的态度显然代表了京城大多数开发商,但这本身又与记者得到的其他信息并不完全相符。这中间谁是谁非呢?
备两套方案钻监管缺失之空
到目前为止,规划审批是严格的,市规委的行为无可指摘,但一部分地产商并不是按照审批过的设计施工的,他们事先就准备好了两套方案,真正实施的方案与提交的方案相比,不是缩小了楼间距,就是增加额外的面积。而监管的缺失正是他们放胆的诱因。
一般来讲,开发商在固定的面积上建设更多的住宅楼,原则上是不会违背建筑规范对于楼间距规定的。因为所有的住宅建设图纸最终是要经过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的,而参与审批的人员都是注册建筑师。开发商获取额外利润的手段之一就是违反已经审定的规划,增加楼座,增加住宅密度。
实际情况是,个别开发商上报的方案和最终实施的方案并不吻合。他们事先就准备好了两套方案,一套是完全合乎规定,专门拿给规划委的官员们审查的;而另外一套则是与政策相违背的。最常见的情况是,大幅度缩小楼间距,以至于最终又挤进一个或两个楼。
“容积率是规划委很难掌控的。”房地产律师秦兵对此忧心忡忡。
他举例说,如果有一块1万平方米的土地,容积率为3.0,那么开发销售面积应该是3万平方米,但是如果实际销售面积达到33000平方米,容积率就达到了3.3,此时规划部门是很难弄清楚实际情况的。因为多出来的面积被分散在几乎是每一户中,这势必要将每一张产权证的面积相加,才能发现问题。“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秦兵认为。
基于上述原因,人们又很难责怪相关部门监管,因为其中确实存在相当大的难度。
他表示,开发商突破容积率的做法实际上已经犯法了,“他们犯的是规划法和房地产法,但是却可以没有法律责任。”变商住两用少交土地出让金
办公楼(包括写字楼)的楼间距要求相对比较小,地产商先按照写字楼的标准申报,等方案批下来之后,开发商再改变建筑的用途——写字楼改住宅。当然,他们还不敢明目张胆地从头变到尾,因此,他们一般遵循一条中间路线,将纯写字楼变成商住两用楼。
对于地产商来讲,商住两用楼实际上可以少交土地出让金(写字楼的土地出让金高于住宅楼的土地出让金),又可以比较方便地贷到商业贷款(写字楼的投资大,商业贷款门槛高,条件比较苛刻,比较难实现)。
这样一来,就变相地改成了住宅,而其楼间距远远达不到住宅的要求。“商住两用”密度大了,销售收入自然就多了,当然多的还有利润。
将住宅与办公用房合盖在一起,对于住户和公司办公都有影响。住户缺少了私密性、静谧性,多了办公人员进出的干扰;公司员工少了办公环境的严肃,多了家常氛围的侵扰。
建外SOHO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商住两用的硬伤该如何回避?潘石屹抛出了家庭办公的概念,不知问题是否能迎刃而解。
商报链接
增加建筑面积另有两大招数
除了“梅花桩”以外,地产商们还有很多常规的增加面积的方法。在与业内人士的沟通中,记者了解到地产商增加面积的两大辅助法宝。
招数一:“地下拓展”
按照相关规定,建筑面积是从正负零开始算,也就是说从第一层开始算。对此,开发商经常采用的就是加高第一层的高度,这样一来半地上半地下的地下室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出租出售,其面积又可以不被计算其中。
招数二:“地上拓展”
按照日照的规律,顶层朝南的一侧加高不会影响其北面楼房的日照时间。在斜屋顶之下,增加一侧的楼高,也是一种比较常用的增加面积的手法。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