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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土地私下成交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006-02-25 02:48:37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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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产是不是只要有了房产证就拥有了它的合法土地权利呢?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按法律规定,我省实行土地、房屋分别登记制度,土地未经登记并取得土地证书,就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买卖双方私下成交,不能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业内人士指出,土地未经登记并取得土地证书,就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例如:

    第一类,未经登记的土地不能转让。土地买卖双方私下成交,不能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第二类,未经登记的土地不能进行抵押;

    第三类,未经登记的土地与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非法侵害时,因无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机关提交土地证书,法律无法保障其权益; 第四类,当权利人将自己的土地进行抵押,未对他项权利进行登记。一旦债权人需要处分抵押物时,由于未经他项权利登记,其优先受偿权不受法律保护。

    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利的法律凭证。持有土地证书证明拥有的土地是依法取得的,土地权利人可以凭土地证书依法出租、抵押、继承、赠予、交换土地。如果没有土地证书,上述土地权益都无法实现。土地使用者申请土地登记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土地权属证明,属于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须提交共有人共同使用该宗土地的约定、协议等。此外还要提交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办理土地登记要经过下列程序:一是土地使用者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二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首先进行地籍调查和权属审核,然后进行注册登记;三是向土地使用者核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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