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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公布首批通过验收省份的城市建设用地,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占了三成以上
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了首批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省份的城市建设用地,调整供地结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占了三成以上,而去年全部新增建设用地中用于城镇建设的只有五分之一。这一举动等于向市场传递出重要信号:土地供应政策将向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倾斜
国土资源部多次表示,并不存在“地荒”,房价过快上涨也不是地价上涨引起的。但是,在运用土地供应这一宏观调控手段抑制房价上涨方面,前一时期有些地方似乎没有拿出足够的力度,突出表现为非住宅房地产用地和高档房地产供地较多,中低价位普通住房供地偏少。
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居住用地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
13日,国土资源部通过新华社公开表明,将通过土地调控措施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
不久,国土资源部又公布了首批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共计499.95公顷,分布在西宁、西安、锦州、哈尔滨、抚顺、沈阳、牡丹江、贵阳等8个城市。这一措施将为上述城市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从而有利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问题。
国土资源部也明确要求各地,在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比例的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能突破指标。今后,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土地这扇宏观调控的“闸门”仍将偏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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