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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之手伸向危房改建项目,近2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前房管所长竟然按每平方米50元的价格“抽头”。日前,武昌区检察院通报说,该区房地产公司民主路房管所前所长程万元(化名),因受贿98.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去年4、5月间,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检方,检举程万元涉嫌职务侵占,且数额巨大。检方认为,举报的内容很重要,于是展开广泛调查,很快查否了程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的事实,却发现了其涉嫌受贿的事实及经过。
经查,2001年底,程万元代表武昌区房地产公司与湖北省金厦房地产开发公司洽谈联 合开发武昌区新华村危房改建项目,金厦公司项目经理王某(另案处理)承诺,如果双方能够联合开发该项目,则按所开发的建筑面积(近2万平方米),以每平方米50元给予程万元“手续费”。次年3月,武昌区房地产公司与金厦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的协议,2002至2004年间,程万元分三次收受了金厦公司送来的95万元。
除此之外,2003年7月,程万元为其女儿能就读武汉某重点中学,找金厦公司项目销售经理何某帮忙,何某迅速缴纳了 3.6万元择校费,帮助程的女儿进了该重点中学。
2010年6月22日,程万元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万元在接受调查期间,如实供述了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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