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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办公厅28日发布《关于公布上海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下称“通知”),上海成为全国一线城市中第一个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
通知表示,经上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1年度上海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上海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上海市市长韩正1月16日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2011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GDP增长8%左右。上海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1838元,比上年增长10.4%。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更好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本市2011年度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
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落实措施,着力完善“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确保完成上述目标。要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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